郑爽疑因不合理转让财产被诉 此前法院已认定她暂无财产可执行

更新时间:2024-05-21 热度:51人阅读

天眼查App显示,近期,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新增一则立案信息,被告方之一为郑爽,法院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,案由为债权人撤销权纠纷。公开信息显示,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指因为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,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或者在受让人明知的情形下,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,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,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时产生的纠纷。

据悉,东开之星影视投资公司为郑爽影视剧《翡翠恋人》出品方之一。涉诉关系显示,该公司曾因服务合同纠纷起诉郑爽,郑爽因该案被执行9050万元。今年3月,郑爽因该案被限制高消费及冻结股权。同时,法院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,认定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,案件被列为终本案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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