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彷徨之刃》:关注未成年人犯罪 正义利刀指向何方

更新时间:2024-05-19 热度:580人阅读

花季女孩惨遭不测,真凶竟是三名未成年人?



他们是对罪恶麻木的恶魔、残忍的打手、拒绝抵抗而沦落的“蛇鼠”。面对三个不知悔改的未成年凶手,女孩的父亲如何讲会以法制凶,依旧用自己的方式惩处真凶?



改编自东野圭吾同名小讲的悬疑犯罪题材影片《彷徨之刃》5月17日正式上映。这部影片关注“未成年人犯罪”议题,探讨情与法的彷徨之中,正义利刃如何讲该指向何方?



电影内:3种彷徨带来的情绪跌宕



早在影片点映期间,许多观众在映后都表达出“揪心,也是确实彷徨”如此的情绪。彷徨从片名到影片本身,贯穿始终。



第一重彷徨来自于受害女孩的父亲。女儿在遭受了未成年凶手非人的虐待后,他便陷入“我到底是手刃凶手,为女儿复仇,依旧走法律途径,等待法律制裁他们的那天?”的纠结。



关于受害女孩的父亲李长峰来讲:“法律会制裁(凶手)他们,然而也会给他们机会,可我的女儿她差不多再也没有机会了。”



第二重彷徨在于旁观者的视角。齐溪饰演的何嘉,一方面内心朴素的正义感支撑她去关心李长峰惩处凶手。同时她也在规劝李长峰去自首,要坚决地相信警察和法律会将这些凶手绳之以法。



影片第三重彷徨来自于王景春饰演的警察梁军。在电影中,他曾在操纵住李长峰后放走了他,然而在李长峰确实预备要杀掉“恶魔之首”谢宇时,他又及时出面制止。梁军的彷徨在于,一方面要劝阻李长峰,让他相信法律手段能够去制裁凶手,然而在李长峰本身犯了罪时,也要将他缉拿归案。


影片外:4个关键转折点引出的社会考虑



影片首映现场出现过一个阶梯式的牌子,由上自下写着“玩笑、欺负、沉溺、遗忘”四个关键词,这四个词恰好对应着影片故事的四个关键转折点。



首先是“玩笑”。三名青年犯人之首谢宇在影片中讲,“没胆子玩是吗?”。阿如那饰演的从犯王天笑讲,“没到十八岁就没事,大不了让你爸多赔点钞票就行了嘛”。张宥浩饰演的罗志成也讲,“我也不明白那个女孩确实会死呀”。



这些话语充斥着自以为是的玩笑和对法律的无知。因为对他们而言,他们未满18岁,自认为可不能受到法律的惩戒,因此理所因此认为这种行为仅仅是一个游戏、一个“玩笑”。正是在玩笑越玩越大的情况下,“欺负”开始出现,也确实是我们常讲的——霸凌。


第三个关键词是“沉溺”。正如李长峰沉溺在失去女儿的悲伤之中,他跟警察哭诉,“我只有我的女儿,我的女儿死了,我就只能坐在那个地点静静地等,等待警察告诉我我女儿是如何死的,等待一个公正的裁判给我女儿伸张正义”。他事实上内心深处只有一个执念,确实是要为女儿鸣不平。这种深沉的爱,也使得他最后走向了要向凶手复仇的道路。



第四个关键词“遗忘”能够从影片中的一个细节引入。李长峰在离开家预备寻仇前,一直到影片最后倒下,他手里都一直紧紧攥着女儿最爱的玩偶。讲明李长峰不想遗忘女儿,然而犯罪嫌疑人,这些以霸凌为乐的未成年凶手,他们有没有遗忘自己曾经的犯罪行为呢?警察梁军讲过,“这些小小孩不是最可怕的,最可怕的是遗忘”。



“恶魔之首”谢宇在实施这次犯罪前,还有过两次犯罪行为,前两次他对被害人进行凌辱,但这次他将李芊在凌辱后直截了当杀害。之因此他的犯罪手段一步步升级,正是在这种不断地纵容和遗忘的过程当中,他走向了更严峻的犯罪歧路。因此,最后一个关键词“遗忘”是双面的,凶手正是因为遗忘了犯罪带来的伤痛,才会麻木不仁,犯下更大的罪责;而因遗忘而受到损害的受害者家属,却永久挣脱不出这层痛苦的漩涡。


法律与电影正在努力


法律和电影为了不去“遗忘”这些鲜活的现实和生命,也做出了特不多努力。往常,法律关于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不追求刑事责任的,然而这些年来未成年人的心智发育越发早熟,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手段也更加残忍。关于这些行为,法律做出了回应。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,在第十七条规定了,关于已满十二周岁,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,假如犯有意杀人,有意损害致人死亡,或者以特不残忍手段致人伤残,假如是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,是能够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

在前段时刻,河北邯郸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当中,这几个未成年人他们的年龄确实是已满十二、未满十四,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,这三个未成年人也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,那么等待他们的将是刑事责任的追究。因此法律在这方面确实是选择了关于未成年人严的一面,确实是不“遗忘”。



电影作为一种传播载体,有时也起到了聚光灯和放大镜的作用。今年年初,电影《第二十条》聚焦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的适用。同样,电影《彷徨之刃》也会引起人们的反思,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实现正义之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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